水土环境与生态修复室

发布时间:2021-02-22

主要承担水土环境与生态修复评价监测和研究工作。承担土地质量、地下水污染、矿山环境等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工作;承担自然灾害损毁或人类活动破坏的水土环境与生态修复工作;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动态监测与评估,研究重大生态问题与发展趋势;承担水土环境与生态修复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修复治理示范;承担相关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业务交流、标准制修订和科学普及工作。